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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名公司或代理公司通知说我们使用CorelDraw侵权或者用盗版侵权

今日接到电话某某公司为Corel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发现我司网站上存在使用CorelDraw侵权,电话告知,请及时处理,下午发传真一纸声明,说设计到商业目的,侵权,根据产权法。。。

一头雾水中忙去查看百度发现大有猫腻:

几个例子如下 :

一:原文:

Q;最近收到北京CorelDRAW 9软件公司的函,说我公司用盗版软件,版权局以经取证.需要立及换成正版软件.说我在取证函上签字啦,想赖也赖不掉了.我记得当时要我签字我没签.他说要留个联系方式,我就在空白地方留了手机号和姓(不是签字空白的地方,另外我只留了我个人的手机号,没写全名.只写了姓).他们现在说如果没换成正版,就要告我们.现在该么办.我签的那字有效吗? A;本律师曾长期在版权局工作。从你叙述来看,如果使用了盗版的coreidraw,且用于你公司营业目的,那么是侵权行为;如果是员工个人下载使用,则不属于公司侵权。请与本律师联系或直接到本所当面详谈。

二: 原文 Q:近日,corelDRAW公司打电话来我公司,说我公司使用了盗版的coreldraw软件,经本人调查,我公司本身并没有使用此软件,但我公司有一实习生,下载并安装学习了此软件,后删除,coreldraw公司威胁我们,解决的办法是在当地媒体公开道歉,所以想请问当律师的朋友,我们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讲侵权了吗? coreldraw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我们使用过它们D版的软件,我们只有一个人下载过,他却说有三四个人使用过,我认为它们的形为有恐吓的嫌疑。 请有法律知识的朋友回答,在下感激不尽。 下载并安装的是一个实习生,并没有使用公司的电脑,是它个人的笔记本,但是他使用了公司的网络。 我们是一个大公司,既然coreldraw电话打过来了,我们肯定要一个结论,我们如果真正用到此软件,我们公司会花钱买正版,但是,我公司现在用不到此软件,如果我按它们说的,购买正版,那么这套软件是闲置的,coreldraw公司这样做不是强行推销它们的软件吗?这不是坑人嘛。 公司根本不知道有人使用过此软件,我们公司有花数十万购买了专业的软件,没有必要使用这个软件。所以,公司是完全不知情的。 再者,我也联想下全国的情况,盗版满天飞,我觉得cordldraw在借机销售此软件,如果每个下载过的个人都要他的公司来承担一切后果,就是购买此软件的话,我相信,coreldraw公司的销售额是巨大的,但是,我觉得这种销售方式不合法。

A: 关于取证: 下载的证据:对方可能会通过IP地址查到贵公司有一台机器下载过该软件。 使用的证据:对方须到贵公司安装过该软件的电脑上来查找使用痕迹。 关于侵权: 如果仅仅是下载(不是窃取)且学习,不构成侵权;如果在贵公司的商业行为中使用了且超出了免费使用的范围,就是侵权。 关于责任人: …

三:原文 Q: 最近有个叫科亿尔数码科技公司说我使用CorelDraw侵权,简直让我觉得莫名奇妙,我公司就我一个设计师,而且我是程序设计的,从来没用这CorelDraw软件,而且也没有人会用,他就肯定的说我用这个软件,如果他不来办理版权补偿,就投诉我公司,这是什么人啊 我晕死。

A: 勒索的吧~清者自清!没用过的怕什么,到时后上法庭告他诽谤呢! 。。。很多 不一一举例 不过感觉最有启发的是下面这个: Corel 法务函,小心Coreldraw软件销售陷阱! 这几天一直收到Corel公司代表处的电话,就是说用盗版软件的问题(不好意思,我们小公司都盗版软件),一天几个不厌其烦。不知道大家的公司有没有碰到这个事情,我刚顺手搜了下,看到这个帖子,分享一下。 本帖发表在我是网管论坛,帖子地址:http://bbs.54master.com/260734,1,1 近来,中国各地有越来越多的企业用户收到了Corel公司北京代表处法务部的法务函,及该代表处法务部的法务人员的电话,内容千篇一律,无非是你们公司使用了盗版的Coreldraw软件,侵犯了Corel公司的合法权益,将面临Corel公司的诉讼及国家有关部门的查抄及巨额罚款。而解决途径只有一个,就是向他们指定的某家经销商购买相应数量的Coreldraw软件,成为正版用户,消除上述法律风险。为了促成企业购买软件,这些法务维权人员一次次不厌其烦的致电各家企业,哪怕对方从来都没听说过Coreldraw软件。

如果您的企业曾经或正在遭遇上述之事,不妨抽出一点时间,读以下本文,相信会有所帮助。笔者在此声明,此文的目的绝对不是提倡用户使用盗版软件,只是想对事件本身做一番分析,希望能够对事件的双方都有所帮助,避免软件高价销售陷阱。

1、企业究竟有没有使用盗版的Coreldraw软件,我们先放一边,先来看看这个Corel公司北京代表处是一家什么性质的单位: 目前,由于Corel公司已经在大陆成立实体公司(科亿儿数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后,北京代表处已经撤销,如果他们Corel北京再继续用该代表处的名义维权、发函、发所谓的法务人员的身份证明,完全是违规、违法行为! 现在他们同时用科亿儿数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版权部名义发函。上海Corel是不是有维权职能,有待查证。

2、我们再来看看这些和你们频繁联系的法务人员(LC人员),是否真的是Corel公司的雇员? 对前来联系各位企业的所谓的Corel公司的法务人员(大部分法务人员都是用的是假名字,也许是心虚吧,毕竟不是很光明磊落的工作),大家可以让他们出示: 1.Corel公司的劳 动 合 同、 2.Corel公司给他们交社保的证明、综合保险的纪录证明、

3.个税的缴税证明(外资企业的薪金至少是在个税起征点之上吧??)。

4.身份证(对用假名字当法务名字的比较有效,当然身份证也可以造假) 如果这些所谓Corel法务人员只能提供Corel公司(上海Corel或北京代表处)所谓的身份证明,而无法或拒绝提供上述1、2、3、4项目的,甚至连身份证都无法提供的(用假名),我们有理由认为他们都不是Corel公司的雇员。实际上就是经销商或(总)代理商的销售人员。 如果是一些非Corel公司的雇员冒充Corel公司的工作人员来骚扰各家企业,这是什么行为?大家心里应该可以立即明白,除了投诉,我们也可以直接报警,要求警察介入,查处这些骗子。 目前,大部分所谓的法务人员,都是由其总代理、经销商雇佣的销售人员来冒充所谓的法务人员,这些大部分法务人员既没有法律文凭,也没有律师从业经验,都是临时培训一下基本法律知识之后上岗进行实为销售为目的的维权活动。

3、Corel销售渠道的代理商承担的角色。 早期:Corel的渠道的每一个代理商就是一个Corel公司的所谓法务部的所在地,他们一边收集客户侵权信息,一边向Corel公司提交、报备这些所谓的侵权信息,得到Corel公司代表处认可后,就开始安排销售人员进行所谓的维权(他们内部叫LC),往往他们的维权部门和他们的销售部门就是门挨着门(因为就是同一家公司嘛),这边法务人员和客户沟通好后,马上通知旁边销售部门销售人员及时跟进,当然,这里面是有很多技巧的,跟进的时机、跟进时找客户那个关键经理(这里不一一细列了)。有时,法务人员会向客户推荐几个经销商,但是,肯定会包含他们自己的公司。其他公司都是配角,帮助他们维护市敞价。Corel渠道内部有完整的管理系统,谁发现、报备的客户,就归谁所有。其他经销商不能碰,如果碰了,Corel公司会惩罚那些违反规则的公司。 现在:早期由代理商直接进行维权活动,毛操出,稍微细心的客户还是会发现他们演双簧的很多漏洞。在总结所谓的经验教训后,他们现在开始集中进行维权活动,在北京,上海,广州设定了3个办公室,把代理商的法务人员集中起来办公。但是这些被集中起来的法务人员,基本都是代理商或总代理出面做劳动合同。这些代理商现在主要起的作用和功能和上面讲的没有变化,主要功能是搜集客户的侵权信息(告密者),然后报告给Corel公司,进行所谓的圈地,圈好地后,然后由法务人员去骚扰客户,如果客户准备买单,必须从这家告密的代理商处出货。(直接出或间接出都可以,直接出就是告密代理商直接出售给客户,间接出就是由其他经销商或代理商出货后,再由出货经销商从告密代理商处提货,价格是规定好的,大部分利润由告密代理商得)。 http://www.corel.com.cn/purchase/partners_channel_1.html 上面的链接是Corel北京网站宣布的他们招募的所谓代理商,就是上面所说的告密公司,专门收集中国客户的所谓盗版、侵权信息,然后,等待那些被他们告密的公司被猎获后,再由他们进行供货,他们就是这样完成他们的软件销售业绩的。

那些告密代理商公司如何取得中国客户的所谓盗版、侵权信息呢?

1.查看客户的招聘信息,只要客户招聘条件有要求:平面设计、Coreldraw等关键字的,就基本可以认定。然后冒充应聘人员去应聘,进一步套取客户使用软件的信息。

2.项目合作,根据行业客户使用软件的特点,假冒项目发包方寻找项目合作者(比如广告,印刷等项目),来探寻客户使用软件的情况。

3.冒充Corel或Adobe软件厂家的技术人员,为客户免费提供试用Coreldraw软件,套取客户使用软件的情况,有时会故意声东击西,冒充是Adobe的厂家,免费提供Adobe软件的试用,但是他们会千方百计的往Coreldraw软件上引)。

4.通过连锁超市行业、零售行业的宣传、广告印刷品,去探寻使用平面设计软件的可能。

5.具体行业用户,比如设计、建筑、印刷、服装、玩具、制造、广告类客户他们都会默认都是潜在的侵权客户。只要这类客户有设计部,都是他们收集、向corel公司报备的重点。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实际上那些告密公司并不真正掌握中国客户的侵权证据,那些法务人员拿到手的所谓侵权信息都是不可靠的,也根本不会被我们国家司法机关受理,这些所谓的证据在法律上都是不成立的。他们主要靠的是一蒙、二骗、三吓唬。如果这三招用完了,就基本放弃了;他们缠上的大部分客户很多都是没有使用Coreldraw软件的公司,事实上使用coreldraw软件的用户比例不是很高,在他们法务人员胡搅蛮缠、死缠烂打之下,很多用户是忍无可忍,为了不影响业务,被迫购买一套、二套软件躲避这些瘟神。

4、如果您的企业确实需要使用Coreldraw软件,那么购买正版当然是最好的选择。目前加拿大Corel公司其官方网站目前公布的Coreldraw X4在北美地区的零售价是429美元和429加元(美元汇率和加元基本相等),折合人民币约:2950元,加上进口关税零售价应该不超过3500元,Coreldraw X3目前在香港地区的零售价是:3500港元左右,作为消费者来说,我们在大陆市场得到的资讯是Coreldraw软件的售价是7200元甚至是7800元,中国大陆市场的销售价基本不会低于8000元。我们所有的中国客户自己算算,同样的软件产品零售价格相差就超过100%,这算不算暴利?批发价格差别就更大了!

众所周知,我国的《反垄断法》自今年8月1日起开始施行了。

Corel公司在中国如果继续沿袭现有销售模式及对中国大陆地区歧视性定价的话,那么在今年8月1日后开始已经涉嫌违反了《反垄断法》。

以下是《反垄断法》第三章第十七条的部分原文: 第三章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第十七条 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二)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六)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七)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CoreldrawX3软件在中国大陆地区单单零售定价就比国外或其它地区高出100%以上,明显是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产品,要求用户必须在Corel代表处指定的经销商处购买软件,无疑是属于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的行为。 以下网站的连接是Corel海外母公司自己的英文官方网站报价,中国客户可以进去看看,参考一下。http://store.corel.com/webapp/wcs/stores/servlet/ProductDisplay?storeId=10302∓e_id=14404&jspStoreDir=Corel∫v_id=37058∂Number=OL_DR14&evtype=CpgnClick⟨Id=-1&catalogId=10103ⅆkey=ClickInfo 再结合下面几则关于国家相关部门正在着手调查跨国软件公司在华的垄断销售行为的新闻,我们不难发现我国政府部门对待这一不公平现象的态度。 请参考看相关网站信息: http://tech.qq.com/a/20080618/000040.htm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平交易局 http://www.saic.gov.cn/sjpdq/sjpd/nsjg/gpjy/gddt/t20080410_35090.htm

如果您的企业真的需要使用Coreldraw这套软件,为什么不等几个月,到明年后,看看在反垄断法施行之后,Corel公司是否会改善或收敛他们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歧视性定价和垄断销售模式,何必现在强迫自己屈从于他们歧视性的高价格之下采购呢?作为任何一个消费者,当我们发现我们被Corel公司不公平对待时,当我们被强迫购买比国外高的离谱的同档Coreldarw软件产品时,我们完全有权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平交易局 反垄断处反映或投诉Corel公司对中国大陆消费者的歧视性做法和垄断市场的行为!公平自在人心,中国的企业只有团结起来,拿起法律的武器,才能防止国人或中国企业受到外国跨国软件公司歧视性定价的欺负! Corel公司目前在中国已经官司缠身,在北京和上海分别被几家中国公司告上法庭,如果可能请大家留意9月开始有关Corel公司被诉讼的案子,孰是孰非届时在法庭上将充分曝光,想购买软件的客户最好等到Corel公司所有官司结束后再考虑购买,那时价格可能会更便宜。

具体遇到这些先不要慌,正规维权按照规定来,避免上当受骗,蒙受经济损失和不必要的纠纷, 静观其变,看看对方的意图是什么,最终目的是什么,保留证据,若发现敲诈或骗子,可以直接报警,报警应该去当地派出所备案进行,聊天工具,传真,联系方式,电话录音都准备好! 望大家平常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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