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相亲交友的一点感慨

2011年2月14日

不知不觉中到了适婚年龄了,理论年龄而已。也许离结婚还有一段距离,因为在筹备物资、硬件设施等方面在这个年龄段一般不容易承受的,也许我们还不够努力吧。但家人父母们的催促,一年两年可以推却,时间长了,道理上说不过去,盛情难却啊。呵呵,到后面就是恭敬不如从命了,那就相亲试试吧,反正也没什么。

        物色到对象后,就开始了,约个时间见个面。在异地的话互相告知手机号QQ号等联系方式,所谓的相亲就开始了,结果呢?我也在问自己。从这里面我有一些感受,大多数情况下是这样的,基本上都是双方父母通过一个媒介(媒人或者人际圈交谈)选定了各自的对象,门当户对就ok了。生辰八字现在好像不那么看重了,于是就由媒介开始撮合了,或者更直接的双方父母直接接触了。于是相亲当事人就开始了,很多时候,当事人都彼此不认识,有的都在异地,见面的机会很少,很多都是在过年或者特定的日子下见过一两次面而已。而通过手机QQ等方式,实际效果不敢恭维,至少我的经历是这样的。头两次还有些话题,后来慢慢的消息有去无回,常常没有下文,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感觉也就推移了,于是结果不了了之。听说有的第一次联络就是有上文没有下文。不自觉得质疑对方的态度和状况,其实很多都在外地工作,一两年了也许父母对自己子女还不甚了解,可能他们目前已经有一点眉目了,但不很明确。父母一催促也就答应了,彼此认识一下,觉得双方更多的都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也许对方还可以呢,也许那就是我的缘分呢?也许对方比现在这个飘忽不定的眉目要好呢。是的,双方可能都会这样想,人都不满足于当下,也许后面有更好的呢?我不能就这么轻易的把自己的幸福给定义了,我还要在找找看,骑驴看唱本走着瞧,这种想法的人没有错,有这想法的人也大有人在,难道你不是吗?

     现实通过电话或其它方式(非见面接触)联络的,实际进展很慢,结果也很迷茫。我不由得认为80后的这个交友现状很纠结。比起70,60或者更早的父辈们我们好很多了,他们有的是指腹为婚,有的童养媳,有的是包办买卖婚姻,有的是媒人介绍一句话了事。相对的我们有更多的自由,现实情况要更开放一些,父母的干预力量少了很多…..,结果呢怎么很纠结。看着当下一些交友网站,交友电视节目也反映了这个现实,高价征婚,高标准征婚…..是噱头抑或无奈抑或感慨只有他们知道……

      越往下想,思路也就清晰了,哦,原来不是我一个人是这样,大家都是这样的。慢慢也就习惯了,有时回想过去,曾经某某高中大学同学怎样怎样,那一份爱我没有珍惜,直到….. 台词就不用背了。有些逝去的东西永远就失去了不会再回来的,仅仅是回忆而已。回到现实吧。这种纠结的状况,也许就是生活,也许就是人生,也许就是追求幸福的一段路程而已,在路上…..

         你的幸福,或是等待,或是追求,或是被迫,或是偶遇,或是…… 或是的或是只有你自己知道……

域外之谈 , ,

关于域名空间备案建议

2011年1月2日

      现在工信部对域名空间的备案空前的严格,提交证件,还需要照相当场核验,直接责任制(空间商负责信息提交和核验),最恐怖的是审批时间超前。北京通信管理局空间审批的时间明文规定是20个工作日内,而实际是2个月之久,这个时间直接影响到网站的正常运营。更无奈的是即使你的备案通过,后续新域名需要快递相关证件,并且备案主体要求一致。如果你的域名在这之前用其它主体备案的话,就无法添加了,必须要注销原来的备案,重新备案。这个规定直接限制了服务器下多域名的使用。

    对此给大家提点建议:

备案信息中最重要的两点是:1.域名注册人(个人和企业要分开)仔细核对,确保一致性!2.已备案资料正确与完整,(备案密码很重要,如果忘记了赶紧找回)

1.提交备案前,请先检查是否已经被备案,所备案信息是否和现在一直,注意必须是仔仔细细的去检查,名称、证件名、证件号码等信息。因为在之前备案信息的审查比较松懈,原先很多信息不完整或者残缺或者明显人为错误(同音字、别字、遗漏的)。

2. 确定提交备案的主体,以及相关证件是否全面、完整、保证备案主体的唯一性!否则后面的麻烦无法估量。

3. 如果是服务器(或建多个站点)的话,如果某个域名需要优先使用,而该域名以前已经备过案,而且需确保备案信息完整无误,那么可以直接提交,这样的话在备案审批期间,该域名立即可以使用,而不用等那么长的审批时间。

4. 如果是服务器(或建多个站点)的话,提交备案时,把需要使用的域名最好一次性提交,所有提交的域名中已备过案的需要检查主体信息是否一致,是否完整无误。这样的话一次性审批,避免后期添加域名添加一个提交一次,节省中间的审批时间。

在购买空间前,也需要仔细斟酌,选择好需要启用的域名,确定域名持有人资料是否完整,备案主体资料是否正确!前期工作一定要到位,否则空间买了每天都会产生费用的,每天都是钱呢。

备案要趁早、提前安排好时间、确定好备案域名,前期工作到位。祝你好运!

附:

1.备案信息查询:http://www.miibeian.gov.cn/publish/query/indexFirst.action

2.备案密码找回:http://www.miibeian.gov.cn 首页右下角 –备案密码找回 –进入当地管局,地域差异各地区找回方式和联系方式不一样)

3.ICP用户注销(删除)备案申请:http://www.miibeian.gov.cn 首页中栏– 政务公开–,进入当地管局,进行申请注销

4.关于备案密码测试,如果遗忘了,最好前期先去试试,在:http://www.miibeian.gov.cn 首页右下角备案信息修改中去尝试。

计算机&互联网

关于国内若干大型网上商城掺售nike、adidas高仿鞋

2011年1月2日

        当下国内电子商务的发展如火如荼,2010.11.11光棍节那天淘宝再创销售奇迹,淘宝商城日销售额超9亿,各大品牌商城赚翻了,客服、在线支付、发货、物流等系统几近瘫痪!结果退换、退款都无法正常处理。单日产生的订单需要两三个月的时间去生产消化……

       在这光环下面,引发了很多很多的问题,需要我们去关注和解决,在此我们对此不做讨论。这寥寥百字只是为了引发下面一个问题:网上商城惨售高仿产品问题!

          本人平时也经常网上购物,上半年在国内某大型网上鞋城(国内前五名之中)购买过nike板鞋,其中体验可以用出乎意料来形容!由于该鞋城的对外宣传非常到位,所表现的实力和专业度也是相当不错的,其产品照片和描述等配套的服务都是比较到位的。此时对此鞋城完全信任,于是在其淘宝商城店下单购买了一双体验一下。

         送货用了两天时间,两层包装,初步感觉还不错,当场验收。第二天准备试穿时发现,前脚表面出现褶皱,来回几次活动发现,褶皱无法还原,才发现是个严重问题,应该说是严重的质量问题,当天拍照后联系客服,说明缘由并给她发照片,不到两句话,客服拒绝收图片,直接回复,可以换货,需要把原鞋原包装完整退回,退回后他们会重新发货,所产生的快递费到时候由他们承担,于是打电话给宅急送(该商城的物流合作商)取货送回去,过了第二天,新鞋再次收到,没有发现问题。不过在后期退还快递费的时候,几近周折才搞定了,售后服务存在一定的问题。直到该鞋穿后第三个月后发现,前脚鞋面出现褶皱,和第一次一样,鞋面表皮和内层分离,无法还原,就类似掉皮一样,联系客服回复:非质量问题并且已经超出保修期,不负责也不提供维修,请自己解决!

         维修事小,但是个人觉得这个是质量问题:

1.平常该鞋的穿着时间次数很少,穿着习惯良好,基本上是上下班,办公室内活动

2.另外有一个很明显的事实:以前所有购买的品牌鞋中没有出现什么质量问题,基本上一双鞋至少都能穿上2`3年吧,鞋子的状况都很好,都是自己不喜欢才不愿意穿,

3.同样的专卖店买的鞋穿了好几年还是完好的,再其次国内的几个品牌鞋也是如此,也没有出现这种质量问题。

所以这几点,质量问题非常的明显。当时也没有很在意,也就自认倒霉了,自己下意识认为,个案不能代表全部,也不能一概而论。但到后面的时间里,在网上和QQ群里面陆续的发现该商场出售的产品中存在问题,大家都认为其中惨售高仿产品,现在好像这个想象越来越严重了。在此不得不说一下。

         鞋城所谓的承诺和口号,所表现的都只是一个掩饰,假一赔十,专柜验证……有些是不切实际的:

1.一般情况下在三包期内遇到质量问题都会给你换货,7天无条件退货退款这个是可以实现的,

2.正品授权这个可能不假,但是销售正品的中间,掺售高仿产品这个可以有。而对于高仿产品,仅仅从标签上去辨别是不够的,标签制造技术含量本身就不高,很容易破解;关于胶水问题,一般高仿产品的用好胶水的话,胶水质量如果能扛到三个月的话,基本上就逃出的产品质量问题,而是产品瑕疵或者后期人为因素了……

3.所谓的专柜验证,真正去专卖店验货的人有多少呢?一般人都不会没事去专卖店验货,专卖店也不一定配合,除非和你很熟罢了,

4.另外呢,如真是假货仿品,要去消费者协会投诉申请,需要时间,需要证据,需要检测报告,谁会为了一双鞋去相关质量检测部门去提交检测呢,这其中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和金钱成本的,检测部门的效率问题现在应该不错吧,但消协的处理效率呢,这个不得而知,真正到最后通知到鞋城的话,也顶多是个重新换一双或者补偿一点而已,大多都会息事宁人吧,私下解决了,

5.真正去继续维权,打官司的好像很少吧,除非是专业打假人士,如方舟子系列的。未来的官司结果不确定,而且打假需要律师,需要诉讼费,需要随叫随到,需要时间,旷日持久都有可能,这个应该是论持久战了。作为平民的力量是有限的。

6.另外很重要的一个现实。在这维权途中,这是一个三方问题,这些品牌都是外国企业,国人去为其维权应该不多,官方也不一定出面支持。回头想想,国内的几个品牌鞋被仿或造假的情况应该不多吧,这里面也有一定的地方保护政策在里面,作为平民是无力改变的。

         在此对这些不良的商家表示愤慨和谴责,剩下的我们无能为力,谁碰上谁倒霉而已。延伸一下,类似这种情况的在国内或者更多地区都存在很多,这里说的也许是冰山一角而已。对于国内电子商务中的诚信和产品质量售后问题,依然是未来的一个重要问题,维权这个一直是个问题,最后自我安慰丢下一句:出来混的迟早是要还的……

电子商务, 计算机&互联网 ,

【shopex】升级出现的请求失败若干问题

2010年12月22日
升级到ShopEx商店系统V4.8.5,打了两个补丁,分别发现有如下错误

core/updatescripts/upgrade.db 查看详细 请求失败.[object]

core/updatescripts/50000.php 初始化升级查看详细 请求失败.[object]

但是最后都能升级到最新版本

估计可能是原始表名修改的缘故,不知道这个是否影响后期使用,


表名修改了后期更新好像都会遇到这个问题,请问有什么解决办法吗 ?

计算机&互联网

【shopex】单独页面和商品页面内无法插入图片链接

2010年12月22日

         在商品详细描述里或者文章页面单独页面,上传图片加上链接了,在编辑框里面能看到上传成功后的图片,保存预览没有显示,返回编辑查看,先前插入的带链接的图片都没有了,上传的图片页面有了,整个页面是空白的,反复试了多次,并换了多种浏览器,都不成功。这个问题很奇怪,最后在官方论坛发现,4.8.5.45144版本下需要打补丁解决,

重新更新一下5号补丁解决问题

http://downtcom.shopex.cn/update/patch-42355-45144.zip

计算机&互联网

【shopex】error: configure file write error!

2010年12月22日

            安装shopex中,填写完数据库帐户信息后,下一步,出现一个 error: configure file write error! 页面,发现时权限配置问题,

发现shopex所在目录的上一级目录的用户少了修改权限 (IIS下面),添加修改权限问题解决了。提示我们在iis下,一级目录和根目录权限都要设置到位,否则会有安装错误。

延伸阅读:

在百度搜索发现:

给你shopex所在目录的上一级目录匿名访问的权限就可以了
不是知道程序在遍历查询什么
没有上一级的权限就会出这个错误

计算机&互联网

通讯管局空间审批较慢,投诉有门!

2010年12月21日

           新买的空间提交审批都两个月了,还没有审批!规定时间已经过了,催促IDC供应商也没有什么结果,客服回复:“管局是吃皇粮的,他们审批速度我们又不敢过多干预,打电话打烦了害怕不给批……我们也只有干等了……”

       这样下去IDC没有给我们用户解决问题,买的空间也不能退了,如果这样等下去,等到何年何日呢?只有是国家机构都会有投诉的地方吧,上级部门应该会管管吧,有总比没有好吧!

    投诉门:

1.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局长信箱投诉:(找当地通信局)

http://www.bca.gov.cn/filelist.jsp?officeid=juzhang-email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部长信箱:

http://bzxx.miit.gov.cn:8080/consult/index.jsp?category=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众留言:

http://gzly.miit.gov.cn:8080/consult/index3.jsp?category=7

4.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意见反馈

http://www.miitbeian.gov.cn/state/outPortal/toAddOpinionFeedback.action

这几个地方好像都可以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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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2010年12月21日

投诉地址:http://www.chinatcc.gov.cn:8080/cmsadmin/shouli/shensu.jsp

中国电信 中国网通 中国铁通 中国移动   中国联通  中国卫通 都可以进行申诉受理

电信申诉须知

欢迎您使用网上申诉,您所反映的问题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将本着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原则,依据相关法规,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申诉条件:申诉人是与申诉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明确的被申诉人;有具体的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

申诉内容:申诉人应详细填写包括:申诉人姓名、单位名称、通信地址、联系方式、邮政编码;被申诉人名称、地址;申诉理由、要求、事实根据;申诉日期。

申诉方法:为了使所申诉的电信服务质量问题在第一时间得到解决,按规定申诉人应就所申诉事项首先向所使用电信业务的提供者进行投诉。如对相关电信业务提供者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限内未得到答复,可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电信申诉受理机构提出申诉。如被申诉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设立电信申诉受理机构的,申诉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010-12300)、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提出申诉。对于申诉受理机构调解无效的,争议任何一方可以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就所申诉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诉受理机构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诉案件不予受理:
1、用户的申诉问题超出电信服务质量范畴, 或者还没有向电信业务经营者进行过投诉。
2、申诉人与被申诉人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执行的,或相关申诉受理机构已经就申诉事项进行过调解并出具调解意见书的。
3、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消费者组织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
4、属于话费争议的申诉,申诉事项发生时间距提起申诉时间超过五个月的; 其他申诉,申诉事项发生时间距提起申诉时间超过二年的。
5、申诉人不是与申诉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申诉材料中申诉人姓名或名称不实,缺少必要的有效的联系信息。
6、申诉内容不具体,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或理由不充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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